保康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3月15日,保康县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在三合嘉百货门前举办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

11家行政事业单位、14家公用企业共25家消委会成员单位参加此次活动。现场摆放展台展板,向前来咨询的市民提供消费帮助,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达3500份,受理咨询756人次。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举报5件。

副县长姚健现场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他要求,要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宣传和部门协作,强化经营者责任,围绕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 

(作者:吴彦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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