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房屋集中安置点建设拆除旧房时,因安全防范设施不当,拆除墙体时致他人房屋受损,引发纠纷。马良司法所积极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精准扶贫建房房屋损害赔偿纠纷。
案情回顾:
2017年9月6日上午10时左右,丁某在保康县马良镇某村从事精准扶贫房屋集中安置点建设拆除孔某老屋时,因安全防范设施不当,拆除墙体时致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西边墙体受损发生矛盾。政府立即组织调解专班到该村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一度发生严重的争执,后经调解专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使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稳定了大局。
案件结果: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当事人丁某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赔偿当事人李某甲、李某乙、张某房屋维修费用(含建筑材料和工时费)及房屋损失费共计16000元整。由李某甲、李某乙、张某自行修复;2、李某甲、李某乙、张某若近期不修复受损房屋造成房屋损害面积扩大或者坍塌,和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与丁某无关,其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李某甲、李某乙、张某自行承担;3、此协议签订后,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向丁某索要房屋赔偿和损失等各种费用;4、此协议签订后,李某甲、李某乙、张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条件阻碍丁某正常施工。双方握手言和。
精准扶贫目前是全镇乃至全县的头等大事,如若其中出现阻挠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纠纷,则会损害到精准扶贫的有序进行,损害到精准扶贫户的利益。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小矛盾,节省了时间,也使当事人双方更早的化解矛盾,这有利于精准扶贫中心工作的开展,保全了扶贫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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