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侵害残疾人的犯罪,充分保障刑事案件的残疾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依法对残疾人被告人从宽量刑。残疾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残联等单位代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意见》要求,将无障碍服务贯穿诉讼全流程,各级法院积极设立“助残绿色通道”,采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方便残疾人立案。要加强诉讼程序的引导和释明,大力推广车载法庭、就地审理、上门调解等巡回审判模式,充分运用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信息化手段,方便残疾人当事人诉讼。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及时提供手语、盲文、大字体、字幕等信息交流服务,建立规范化的提供手语、盲文等诉讼辅助服务的人员名册,让残疾人可以无障碍地接受诉讼服务。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人权必要且重要的基础设施。《意见》首次提出,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和审判场所等应当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等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明确要求,在对现有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时,既有诉讼服务和审判场所等不符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应当制定具体改造计划,2025年底前达到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