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业态迅速兴起 让“剧本杀”行业发展有法可依

“作为融科技、艺术、文化、创新于一体的娱乐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给青少年带来了强烈的沉浸体验,但是目前尚无针对未成年人的经营要求与规范,很多经营者感到虽‘有心为之’,但‘无法可依’。”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北城小学校长张淑琴建议,尽快制定和出台沉浸式娱乐行业未成年人保护规范与标准,如在营业场所增加未成年人适龄提醒、对某些剧本增加“不适合未成年人”标签等,帮助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

近两年来,一种名为“剧本杀”的新兴文化业态迅速兴起,消费人数呈井喷式增长,在90后、00后青年群体中蔚然成风。行业观察数据显示,国内“剧本杀”线下门店已达数万家,2021年年底中国实体“剧本杀”市场经济规模在170亿元以上,消费者规模可能超过900万人次,预计2022年我国“剧本杀”市场规模将达到239亿元。然而,行业的繁荣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剧本杀”存在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剧本杀”的行业规范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联合在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城市对近9000名青少年调查发现,79.3%的青少年知道“密室”“剧本杀”,71.2%的人接触过,65.2%的人表示喜欢。年龄越低,喜欢“密室”“剧本杀”的比例越高,未成年人比18岁以上的青年高近8个百分点;年龄越低,喜欢恐怖类“密室”“剧本杀”的比例越高,12-14岁未成年人喜欢恐怖类“密室”的比例比31-35岁高29个百分点,比36岁以上的成年人高34个百分点;未成年人业余时间到“鬼屋”或“密室”玩的比例更高,比18岁以上的青年高4个百分点。

“‘密室’‘剧本杀’等新娱乐业态在满足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消费需求、社交需求的同时,也给青少年尤其未成年人带来消费、安全、社交的风险。我们既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文化权、发展权、休闲权,也要重视未成年人娱乐活动中的权益保护。”张淑琴建议,打破现存监管交叉、多头管理的现象,明确该行业的主管牵头部门,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既要加强事中与事后的监管,也要加强事前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此外,建议建立沉浸式娱乐行业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结合青少年群体的心理特征与文化需求,建立对剧本的审核评测机制,及时跟踪、研判、监测沉浸式娱乐产品的质量和相关服务举措,定期发布沉浸式娱乐行业未成年人保护报告等。

“一是‘剧本杀’实体店、网上平台与经营性网吧具有相似性,但法律未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大量未成年人参与,容易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阻碍身心健康发展;二是‘剧本杀’内容涉黄、涉暴力比较严重,明显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三是缺乏对‘剧本杀’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化引导及有效的行业规范。”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芭蕾舞团副团长朱妍建议,将“剧本杀”实体店和网络平台比照经营性网吧的性质进行管理,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和使用,加大对“剧本杀”内容的意识形态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剧本的文化审查机制、版权保护机制等,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相关市场的动态监管,防止资本无序介入后的野蛮生长,以及由此带来的涉及青少年身心发展、价值观养成等方面的外溢风险。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华版权代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孙宝林看来,“剧本杀”的行业规范需要形成从前端剧本版权合法性,到内容合规审查,再到末端的经营门店备案、场地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全过程治理,推出“一体化、系统化”的闭环规范治理之策。他建议,将红色、正能量剧本倡导推动成为“剧本杀”场馆选择剧本的主流,通过极具文化沉浸式体验感的方式,推出更多的红色、正能量剧本,寓教于乐,引导青年群体在社交娱乐中受到教育和熏陶,不断增强其文化自信,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孙宝林还建议,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应要求“剧本杀”经营场所提供剧本版权登记及授权使用文件,以证明剧本版权来源的合规性。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吴晓东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