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治理!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

日前,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专项治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2019年以来,全县深入开展“弘扬人情新风 促进乡风文明”活动,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近期,部分地方大操大办反弹回潮,群众反映强烈。

根据县委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专项治理,持续巩固“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其它不办”的人情新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通知》重申,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办理、参与大操大办的,一律从重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辖区内大操大办制止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追究相关党员干部直接责任,一律追究相关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背后的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问题,一律倒查回溯、一查到底。

《通知》要求,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宣传,对整治大操大办实行责任包保,常态开展定期排查摸底、事前提醒预警、事中有效劝阻,切实将大操大办遏杀在萌芽状态。公安机关负责整治大操大办中的酒驾、赌博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整治大操大办中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卫健部门负责整治大操大办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问题,不断释放高压整治的强烈信号。

《通知》强调,县纪委监委将公开征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收到举报群众的大操大办线索,一律移交所在地党组织负责制止;对监管失责、制止不力、群众反复举报的,严肃倒查追责。

来源:中共保康县纪委

编辑:正红

审发:李广儒 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