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丁怡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可以通俗理解为“充电宝”,用电低谷时充电、高峰时放电,既能平滑不稳定的光伏电和风电,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也能配合常规火电、核电等电源,为电力系统运行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
“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储能实现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实现了实质性进步。2021年底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超过40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需求提升、新能源开发消纳规模不断加大,尤其是在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集中建设的背景下,新型储能建设周期短、选址简单灵活、调节能力强,与新能源开发消纳的匹配性更好,优势逐渐凸显,加快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势在必行。
《实施方案》聚焦六大方向,包括注重系统性谋划储能技术创新、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以规模化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强调以体制机制促进市场化发展、着力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推进国际合作提升竞争优势等,明确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
针对社会关注的新型储能安全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新型储能技术标准、管理、监测、评估体系,保障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安全。成本方面,通过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完善电网侧储能价格疏导机制、完善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等,合理疏导新型储能成本。
《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22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