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精准发力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工业稳增长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联合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聚焦重点、疏通卡点、培育新增长点,最大限度发挥政策合力,切实推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聚焦重点为中小企业发展助力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发展关系民生就业和产业活力,是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力量和活力基础。党和政府多次强调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其就业主渠道作用。

2021年以来特别是三季度,受疫情持续反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和冲击,我国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中小微企业生存压力进一步加大。当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方面,对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于2021年12月出台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在打通堵点卡点、挖掘需求潜力、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的成效不断显现,但基础还不是很牢固。为此,有关部门接续出台《若干政策》,聚焦中小企业这一最广大市场主体,围绕成本高、融资难等痛点,提出一系列减税降费实招硬招,加大普惠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多措并举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增强市场信心,提振发展预期。

一是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二是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三是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四是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五是支持各级地方政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疏通卡点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当前,工业经济稳定增长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较多。特别是,产业发展面临“缺原料、缺资金、缺柜、缺地、缺电、缺能耗指标”等发展困境,影响了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为此,《若干政策》聚焦制约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卡点堵点,精准施策,疏通卡点堵点,保障供应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保供稳价,提升初级产品和重要原材料供应能力。2021年,原油、铁矿石、铜矿等大宗商品价格普遍高涨,并不断向中下游传导,使原材料工业、加工业、消费品工业成本普遍上升。为此,《若干政策》提出要稳定企业电力和原材料供应。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支持企业开发国内矿产开发项目,推动矿产资源再生综合利用。

二是综合施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是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行的关键。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部分工业企业订单减少、经营状况不佳,面临较大资金周转压力,资金不足成为工业稳增长的最大挑战之一。为此,《若干政策》通过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给予企业税收减免。通过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让利、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等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让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工业和制造业。

三是政策加码,保障工业企业合理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需求。土地、能源和环境等要素供给受限直接影响工业重大项目落地。为此,《若干政策》从保障重大项目土地供应、优化能耗总量控制、加快重大项目环评等方面精准施策,促进新增项目早落地、早见效,保障工业经济行稳致远。具体举措有: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加快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四是海陆并举,着力畅通国际运输。当前,受海外疫情反复、航道堵塞等因素影响,国际上一些重要港口码头作业缺工、清关速度较慢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国内集装箱返回周期长、海运舱位紧张、运费暴涨。为此,《若干政策》提出,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加强对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同时,增加中欧班列车次,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向西出口。

  培育新增长点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产业升级的结构性力量,也是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干政策》坚持长短结合,把短期稳增长与长远促升级结合起来,大力培育新增长点,持续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一是扩大新基建领域投资。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北斗规模化应用。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二是支持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升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是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手段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绿色化转型,有助于催生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动能,提升制造业整体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为此,《若干政策》提出,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制造业领域国家专项规划重大工程。

三是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能源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要求,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四是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建设和中高端制造业投资。通过加大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等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