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经县安委会会议集体讨论,我县17家矿山企业正式准予复工复产。
为高标准做好矿山复工工作,杜绝“带病”恢复生产建设,县安监局严格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程序,按照企业自查、乡镇把关、职能部门现场验收、县安办审核把关、县安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分管县长签批、市安委会复核等流程,并增加企业主要负责人岗前考试、法定代表人公开承诺等环节,多角度、全方位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该局坚持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复工复产一家,对1家未到达条件的企业不予复产。
3月1日,经县安委会会议集体讨论,我县17家矿山企业正式准予复工复产。
为高标准做好矿山复工工作,杜绝“带病”恢复生产建设,县安监局严格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程序,按照企业自查、乡镇把关、职能部门现场验收、县安办审核把关、县安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分管县长签批、市安委会复核等流程,并增加企业主要负责人岗前考试、法定代表人公开承诺等环节,多角度、全方位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该局坚持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复工复产一家,对1家未到达条件的企业不予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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