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崇阳县公安局27日通报,经调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方某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崇阳县公安局通报称,根据崇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3日发布的通报,该县天城镇方某(女,36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月15日,方某乘坐私家车从上海市嘉定区(中风险区)返回崇阳,故意隐瞒行程,未向户籍地村委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备,未遵守疫情管控要求及时落实集中隔离。方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方某正在医院住院隔离治疗,待隔离治疗结束后依法处理。(记者潘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