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激活力,推进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和走向世界,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遵循发展规律,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推进。《规划》提出,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规划》提出了中医药服务体系、特色人才队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的具体发展目标,以及十五项主要发展指标。

《规划》部署了十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以及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并安排了十一类共四十四项重大工程项目。

《规划》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职能;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实施机制,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保障;注重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