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去公司指定餐厅就餐中途受伤算不算工伤?今晚8点,锁定《法治保康》

法治保康

今晚8点,保康普法节目《法治保康》第十三期准时和大家见面了,今天的话题是员工去公司指定餐厅就餐中途受伤算不算工伤,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以案说法”。

本期节目邀请的嘉宾是湖北五峡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耀家。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本期案例。

案例

小王原系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由于规模较小,没有自己的食堂,但正好马路对面有家餐饮店,公司就安排员工中午到这家餐饮店就餐。2019年5月8日中午,小王和同事照常从公司到餐饮店吃午饭,不料在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小轿车撞倒,造成了小王多根肋骨骨折。经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小王需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发生事故后小王的家属找到公司,要求公司为小王在2019年5月8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但单位认为小王受伤不属于工伤,不愿意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2019年7月9日,小王无奈向工会组织求助,工会接受该案后,向小王提出必须依法维护权利的建议,小王遂委托律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3日该局予以受理。2019年8月30日,该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小王于2019年5月8日中午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该公司对该工伤认定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局撤销上述工伤认定。

了解完案例后,

一起跟随杜耀家律师的讲解,

聊一聊员工去公司指定餐厅就餐途中受伤

算不算工伤的相关话题吧。

编校:丽丽

责编:秦志鹏

审核:李运方

终审:李广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