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保康民警在进村入户开展反诈宣传活动时,协外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在逃人员。民警提醒:切勿出借、转卖银行卡,因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不值当!
4月10日16时许,保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城关镇东坡村开展入户反诈宣传时,发现河北警方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蔡某回乡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摸排布控。但蔡某刚刚外出,不在家中。于是,民警决定在其回家的必经之路蹲点守候。一小时后,犯罪嫌疑人蔡某落网。
经查,蔡某38岁,保康县城关镇人。2022年4月6日,犯罪嫌疑人蔡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河北省临西县公安局列为网上追逃人员。经审讯,蔡某对其贩卖银行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月1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蔡某已移交办案单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广大市民切勿因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及支付宝等资金账户,否则一旦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若发现身边有买卖“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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