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会同相关部门处罚未解封擅自营业店家

闵行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对未解封情况下擅自营业的人员进行处罚。 闵行公安供图

中新网上海4月11日电 (殷立勤 陈春)4月1日凌晨三时起,按照压茬推进的原则,上海浦西地区实施封控。其间,公安民警、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组成的三人组开展街面巡查,对个人和商铺开展劝导和检查。4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公安分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巡查时,发现一沿街商铺在利益驱使下,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店家也因擅自经营被公安机关处罚。

4月10日16时,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公安分局吴泾派出所会同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在联合巡查中发现龙吴路5511弄永北小区附近的一家水果超市擅自揭开封条,已经开始营运。

闵行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对未解封情况下擅自营业的人员进行处罚。

经查,水果店内的负责人曹某、曾某因发现水果价格有起伏,想着偷开店铺从中“赚一笔”。两人不顾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公告,于当日9时许,打开店门营业。两人在封控前住入店内,伺机开店经营。按照要求,两人均定期到政府指定的核酸检测点接受检测,目前,两人都持有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报告。

目前曾某、曹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被闵行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