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为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甘肃省开始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既是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也是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等改革事项的有效之举。
此次改革将实现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流程优化整合,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房地产规范管理机制。
改革明确2022年县市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5月底前至少确定1个项目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8月1日起,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新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其他市州选择1个县市区推行。
此外,甘肃省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纳入“交房即交证”改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新建商品房实行现房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