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五轮巡察回访督查情况反馈约谈暨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交办会召开

4月1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三元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回访督查情况反馈约谈暨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交办会议,就回访督查发现问题对第五轮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集体约谈,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和巡察移交问题督查督办工作提出要求。

刘三元指出,经县委回访督查认定,第五轮巡察共向12个单位反馈面上问题128个,已整改完成90个,整改率70.3%,交办的14个信访件全部办结,成绩值得肯定,但还存在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对问题责任人未进行追责问责等问题。

刘三元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自查反思,确保问题全部销号。要通过此次约谈推动压力传导,让被巡察党组织牢记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牢记“第一责任”,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落实巡察整改这一政治任务的严肃性、紧迫性,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落实督查督办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刘三元强调,督查督办工作要严肃较真、动真碰硬,决不允许出现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客观公正接受被巡察单位提出的不同意见,不草率定性、强行督办。要区分责任,严肃追责。在督查督办中发现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妨碍、干扰、阻碍督查督办工作的,要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要担当尽责,实事求是抓好整改。各单位“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定信心和决心,紧盯重要环节常抓不懈,做到“上行下效”,引导鼓舞其他干部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通报了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回访督查情况和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情况,并就相关移交办理工作作说明;第五轮12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现场签收了回访督查反馈意见;第六轮巡察发现面上问题和问题线索接收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签收了移交问题清单。


(作者: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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