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中国检察网近日发布《赵世军受贿案起诉书》。起诉书透露,2011年至2020年,西藏自治区原工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赵世军收受房产、汽车、干股、钱款共计4995.7695万元。
赵世军曾有耀眼的“政绩光环”,但他自认是“有功之臣”,组织不敢“动”他,大肆敛财,把他人行贿视为懂事、重情义、知恩感恩。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这样点评赵世军案:贪腐没有免罪牌,纪法面前从没有“功过相抵”那一套,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平安符。
收受车房干股等4995万余元
公开简历显示,赵世军,1958年9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藏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西藏拉萨水泥厂党委书记、厂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兼任西藏高争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西藏自治区交通厅(2009年11月更名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委书记、行署专员,林芝市委(2015年6月撤地设市)书记,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2018年12月退休。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至2016年期间,赵世军利用职务之便,帮多人承揽道路建设、劳务分包和勘查设计等项目。2011年至2020年,赵世军收受房产、汽车、干股、钱款共计4995.7695万元。
其中最大一笔来自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匡某某。2009年至2016年,赵世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匡某某承揽某国道改建工程等项目。2010年至2020年期间,赵世军先后15次收受匡某某财物共计2124万元。
此外,起诉书显示,2009年至2016年,赵世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西藏林芝某某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提供帮助,先后收受陈某某价值1091.538万元的干股和现金150万元。至2020年7月案发,价值1091.538万元的干股股权未实际转让,未分得红利。
除了房产、汽车等,2018年至2019年,赵世军还以“麻将款”名义先后2次受贿现金20万元,以“相机款”名义收受现金10万元。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20年7月,原本以为自己退休安全着陆的赵世军听到风声,得知自己可能被组织调查后慌忙联系关键涉案人陈某某,要求其回湖南老家躲藏并关闭手机,以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2020年7月,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赵世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12月,经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赵世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1年3月19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以赵世军犯受贿罪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自恃功劳大组织不会“动”他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赵世军曾有耀眼的“政绩光环”。因成绩出色,八年时间内从副处级晋升至正厅级。2004年9月,赵世军被提拔为自治区交通厅党委副书记、厅长。为深入了解全区交通状况,赵世军每年在崎岖山路上奔行十万余公里,有四个多月时间都在车里度过,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然而,走上领导岗位的赵世军应酬多了起来,对请客送礼、利益勾兑乐此不疲。不仅对这种歪风邪气没有任何反思,甚至还经常高谈阔论:“它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规律,我们只能认识它、利用它,而不能抗拒,无法改变。”
赵世军还一直认为,西藏客观条件特殊,属于边疆地区,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深度、速度,都不可能与全国一样。守边疆坐着都是奉献,何况自己长期主政一方、政绩显赫,是“有功之臣”,和付出相比,自己得到的这点完全是“九牛一毛”, 组织不会动他。
据审查调查人员介绍,赵世军最后一次收钱收礼距离被查仅3个多月,当时他已退休一年半。利用退休“打掩护”,收钱收礼更加肆无忌惮。赵世军把所收财物视为对其多年付出的补偿,把他人行贿视为“懂事、重情义,知恩感恩”。
落马后赵世军在忏悔录中写道,当了26年的一把手,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做着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着自己也快到“站”了,在藏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亏欠儿子和老人的太多,趁有权时为他人提供点方便,给自己点安慰,同时也为自己的退休生活做些储备。
“现在想想,我悔恨自己是多么幼稚和愚蠢,连做人的起码常识都不懂了,留给子女的应该是精神,而非物质;留给自己的应该是一生的名誉,走向犯罪才是最大的不忠不孝。”赵世军忏悔道,“一件件犯罪事实摆在面前,我觉得毛骨悚然,触目惊心,不敢相信是自己所为……我恨自己不长脑子,不知中了什么邪,怎么就算不清自己的政治账,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