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日益加深,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呼声逐渐高涨。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21日正式对外公布,明确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
个人养老金制度出台对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何意义?后续落实过程中需注意哪些方面?
短板亟待补齐
1991年中国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三支柱养老金制度的构想由此发展而来。
所谓三支柱框架,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面向企业的企业年金和面向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主要是个人自愿开展的各类养老储蓄,其中包括个人养老金。
然而,目前中国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并不均衡。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主任魏晨阳对中新社记者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第一、二支柱规模较大,而第三支柱发展长期处于起步阶段。
“第三支柱发展不如第二支柱,第二支柱远不如第一支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坦言,“三十多年来,我们没有真正建立起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主要还是第一支柱在发挥作用,第二支柱覆盖人数仅2700万人。2018年5月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开始试点,四年以来参保人数只有4万多人,保费收入不到6亿元人民币。”
在老龄化日益加深和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补齐第三支柱短板迫在眉睫。
政策释放积极信号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中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释放积极信号,对于继续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真正做实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魏晨阳分析指出,由于第一支柱规模庞大,高度依赖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会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负担。而补齐短板,发展第三支柱无疑将有效缓解财政压力,这是当前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意义。
当前,第三支柱建设正步入快车道,个人养老金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打开。“可以预见,一旦14亿人口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它将会形成一个庞大积累的天文数字。”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
真正落地落实应注意哪些问题?
郑秉文指出,自21世纪初,国外发达国家开始建立第三支柱,到现在已有二十年经验。因此,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首先应积极借鉴国际最佳经验。此外,要总结过去试点经验,注重提高制度便利化程度。
在魏晨阳看来表示,需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第一,增加税收激励。从财政政策上进行税收激励,鼓励民众把一些钱放到税收递延的养老金账户中,提升其参保积极性。
第二,提升产品丰富性。当前国内绝大部分产品是短期理财,较少涉及长期规划,难以满足民众多样化需求,极大限制个人养老金的全面发展。
第三,增强金融机构本身的创新,体现差异化。银行、券商、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都参与养老金管理,但是各类机构尚未形成各自特色,缺乏差异性。
第四,加大养老教育方面的长期投资。目前,国内民众对于养老的风险意识仍较为欠缺,且过分追求短期回报,这有碍个人养老金的长期发展。
“从个人教育到国家税收激励,再到产品本身丰富性以及金融机构服务创新的差异化,当一系列、全方位的举措真正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大面积铺开,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也有望真正落实。”魏晨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