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22日表示,到去年年底的时候,全国开展巡回检察总共有4000余次,发现监狱的问题3.2万余个,最高检也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了2.6万余个。
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2020年热播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受到了社会的好评,人民群众也从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中感受到温暖,“巡回检察”制度创设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对此,杨春雷表示,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对刑法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2018年,高检院党组提出这项工作,首先各级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到监狱、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开展监督,发现纠正问题。2018年5月,最高检首先在山西等一些省份进行试点,确实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绩。2018天10月,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把巡回检察这项制度明确为法律职责。
到现在为止,对监狱和看守所的监督方式就是派驻+巡回,以派驻为基础,巡回视为一种互补的方式。从2019年开始,监狱巡回检察就全面铺开了,到去年年底的时候,全国开展巡回检察总共有4000余次,发现监狱的问题3.2万余个,最高检也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了2.6万余个。最高检在巡回检察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也把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的职务犯罪深度融合,从中也发现了一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查办了一些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共同维护清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杨春雷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11月,首先对陕西、湖南和广东三个监狱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去年在5月-6月,又对7个省的监狱开展了巡回检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在履职过程中,共发现检察机关自身履职方面的问题152个,同时也帮助监狱发现监管、执法方面的问题313个,一批违法“减假暂”案件的线索。实践证明,巡回检察制度对于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促进监狱监管执法和罪犯改造具有深远的意义。所以,巡回检察既是对检察机关驻监检察履职方面进行监督,同时也帮助刑罚执行单位发现一些问题。
杨春雷还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继续进一步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开看守所检察工作。同时,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巡回检察,让高墙内外的司法、执法更能体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