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4月27日电(记者冯松龄、尹思源、周颖)就广东省和平县贝墩镇三多村网友反映的家门口有“老坟头”被扩建成“豪华墓”的线索,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关注后,记者4月26日从当地有关部门获悉,执法部门已于4月12日依法对超出的违建部分进行了拆除,将尽快妥善化解此矛盾纠纷。
3月28日,有网友向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反映,在广东省和平县贝墩镇三多村的一条村路上,有一座占地面积超40平方米的“豪华墓”。从网友上传到全民拍的照片可以看到,一座长约7.5米、宽约6米的坟墓呈现在眼前,墓体灰色,看起来很是“气派”。这座“豪华墓”不但占了村路,坟墓还紧邻着村民的门口不到3米。
那么,坟墓为什么会建在家门口呢?
4月14日,记者采访当地镇政府得知,原来这里是先有的坟后有的路。“该墓葬是上百年的老坟,靠近村路,而民房是后来才修建的,路也是后来才有的。”
而此前多年,邻里之间并未过多关注此问题,直到2021年10月,墓主家属将老坟扩建到40多平方米,占据了大半条村路,并延伸到一户村民的大门口。素材提供者表示,只要出门,便要从坟里穿过,“十分膈应”。邻里矛盾越来越深,也引发了投诉。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我国《殡葬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对此,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说,重新扩建墓地属于兴建殡葬设施,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也与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的规定相冲突。
而对于违法扩建坟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有关人员停止违法行为。
“坟墓扩建确实违法违规。”广东省和平县贝墩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早在2021年10月就曾向被投诉方发出了《停止施工通知书》。新华社客户端“全民拍”栏目及当地媒体关注后,贝墩镇综合执法部门于今年4月12日,依法对超出的违建部分进行了拆除。
“豪华墓”的问题解决了,但家门口的“老坟头”又该何去何从?
4月27日,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获悉,接下来,贝墩镇将与和平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对接,妥善化解此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