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4月份13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行业,同时,一家汽车服务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二倍罚款,一家险企被停止农险新业务一年。业内人士认为,从趋势上看,监管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相关从业人员,都更应加强合法合规意识。
13人被罚终身禁入
4月22日,重庆银保监局连发5条行政处罚信息,5家寿险公司的原保险从业人员共11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原因皆为在保险从业期间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对机构内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负直接责任。
根据重庆银保监局此前发布的信息,上述人员均涉及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帮助重庆盛云穆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行吸收公众存款之实,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同时,根据4月1日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某健康保险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营业部经理的张某某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公开信息显示,张某某骗取3名客户的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客户签署授权委托书,办理保单贷款,并将贷款据为己用,共涉及保单5笔,保费45.27万元,贷款金额23.4万元。2020年11月,张某某因贷款诈骗罪、诈骗罪被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判决。
另一名被终身禁入保险行业的人员,是时任某人身险公司岚县支公司的原内勤李某某。根据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4月1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某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侵占保险费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李某某采取截留投保单、专用发票加盖假公章、套打保险合同等手段,骗取客户投保,侵占保险费33笔,金额合计537.89万元。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郭振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机构持续强化对保险从业人员尤其是保险销售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包括近期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表明了这一趋势。保险销售行为不规范甚至更严重的问题是行业痼疾,当前在行业发展速度减缓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并未放松对销售人员的管理,甚至要求更加严格,这说明监管机构整治乱象的决心,将在更大力度上促进行业转型。
从保险公司来看,近年来其对部分销售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在加强管理,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行业“黑产”等现象。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部分保险公司心态矛盾,对能带来业务收入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要规范全行业发展,不能完全靠保险公司自主管理,必须依靠监管外力的作用。
“无证驾驶”并非个案
在4月份保险行业罚单中,一起“无证驾驶”案例浮出水面。而从整个行业来看,其并非个案,也是目前监管机构重点整治的问题之一。
黑龙江银保监局4月18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哈尔滨安吉融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该银保监局决定没收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违法所得8.24万元,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合计罚没金额24.72万元。
在今年早些时候,北京银保监局就发布公告称,部分无证“保险中介机构”涉嫌开展违法违规活动。该银保监局表示,部分未经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备案,但名称中包含“保险代理、经纪、公估”字样的机构,涉嫌以保险、保险中介、分红理财、代理维权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诈骗、误导或怂恿保险客户非正常退保等违法违规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部分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银保监局郑重提醒,根据“先照后证”改革精神,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业务许可并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保险公估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且经监管机构备案后,方能依法经营保险代理、经纪或公估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汽车销售机构及部分互联网公司等拥有渠道资源,便于从事保险代销等业务,但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而现实中,部分机构“无证驾驶”,扰乱市场秩序,今年也有多家互联网机构因为违规代销保险而吃罚单。
在“无证驾驶”之外,还有险企因为业务“无中生有”而被停止新业务一年。根据新疆银保监局4月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某大型财险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一营销服务部2018年通过编制虚假承保材料,虚假承保面积9160亩;编制虚假理赔材料,虚假理赔10笔,赔付金额共计129.27万元。同时,其编制22名虚假农险协保员相关资料,虚列工作经费共计406670元。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新疆银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84万元,并停止接受农险新业务一年。
郭振华表示,政策性农险的政府补贴力度很大,保险公司搞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为的是套取政府补贴。其实农险的问题在社保等有政府补贴的其他领域也存在,目前无论是保险公司的管理还是监管机构都缺少系统有效的方法,需要对政府保险费的使用效率进行专项评估,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或将有利于改善虚假承保、理赔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