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发生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件 受害者被骗84.65万元

近日,保康县发生一起巨额电信诈骗案件,受害者被骗84.65万元。在案件中,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的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配合调查。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千万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自称是公检法部门的电话,更不要向其转账、汇款!

5月2日17时55分,保康县城关镇居民邹女士接到号码为+19257643772来电,对方自称是襄城区公安分局“林霄”,以邹女士工商银行卡被用于洗钱368万元,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为由,要求邹女士与丈夫吕某电话联系“北京专案组刘勇警官”“北京市检察官徐安”等人配合调查,否则将对她实施抓捕。

5月4日9时许,“徐安”谎称银监会要对吕某银行K宝进行检测,以查证邹女士是否与案件有关,要求吕某将银行K宝与电脑连接,并登陆其提供的“最高检察院网页”后输入密码。直至当日晚8时许,吕某才发现银行卡内84.65万元被人转走,遂报警。

保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警后,快速反应,第一时间通过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对嫌疑账户进行止付、查询、冻结等工作,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对受害人邹女士夫妇进行心理疏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的诈骗“套路”并不新颖,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渠道获取的公民信息,采取远程操控等技术手段骗取钱财。但让人遗憾的是,受害人邹女士夫妇未能识破骗局,也未拨打110或到属地公安机关求证,导致被骗金额巨大,损失惨重。

“任何陌生人通过电话、网络、短信要求你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要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防止受骗。”保康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进行调查处理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决不会相互接转电话,更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


(作者:欧阳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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