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助推天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为优化天津营商环境注入公安动力,努力创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天津市公安局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八项措施”》日前出台。
一是拓宽“服务企业直通车”联系企业渠道。聚焦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在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服务企业直通车”专栏中增设“人才引进”“交管服务”等政策反映窗口,及时发现掌握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着力打通堵点难点,努力将企业群众办不成的“急难愁盼”事办成、办好,有效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问题,本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为2022年6月。
二是协同实现“京津冀”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依托京津冀警务协作机制,协同推进京津冀三地出入境记录查询、变更户籍信息(公民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状况)、驾驶证信息查询、机动车信息查询、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抵押登记6个事项“同事同标”(同事项名称、同受理标准、同申请材料、同办理时限、结果互认)工作;进一步推动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在试点地区(通州、武清、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加快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成时限是2022年年底前。
三是拓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功能。深入贯彻落实“一网通办”部署要求,推进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与公安部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促进公安政务服务系统集成、终端融合、高效便捷。在市内户口迁移、新生儿落户等事项办理中申请人免于提交本市核发的身份证,窗口服务人员通过“天津公安”App在线核验申请人身份,实现“免证办”服务,完成时限为2022年年底前。
四是推行“无犯罪记录证明”便企服务。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在“天津公安”App中研发上线“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事业单位查询“全程网办”功能,方便本市企事业单位依法依规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拟招录人员犯罪记录情况。完成时限为2022年年底前。
五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办理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除剧毒、爆炸、放射以外的危险化学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公章刻制备案、技防系统工程备案等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中,凡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实体的营业执照。完成时限是2022年年底前。
六是开辟律师网上查询“绿色通道”。与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在“天津公安”App共同开发律师依法申请查询本市居民户籍资料及流动人口登记等信息的“全程网办”功能,便利律师开展诉讼服务。完成时限为2022年6月。
七是全力维护公平公正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配合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开展安全排查整治,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不断深化“企业服务日”活动,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研判机制,有力预防和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此项措施的完成时限是长期。
八是打造市场主体保护新高地。加大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商业秘密、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此项措施的完成时限是长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