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国务院台办近期出台《国务院台办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浙江对台工作开展,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若干措施”包含4方面内容、12项具体举措,明确国务院台办将支持浙江打造两岸产业合作及对台交流新平台,深化浙台各领域交流,推动台胞台企参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同时,国务院台办将支持浙江强化工作保障,开展涉台法治工作及对台工作数字化改革。
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国务院台办近期出台《国务院台办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浙江对台工作开展,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若干措施”包含4方面内容、12项具体举措,明确国务院台办将支持浙江打造两岸产业合作及对台交流新平台,深化浙台各领域交流,推动台胞台企参与浙江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同时,国务院台办将支持浙江强化工作保障,开展涉台法治工作及对台工作数字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