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法治保康》栏目邀请到的嘉宾是保康县人民法院法官董啸,为广大市民普及了关于“出售银行卡是否涉嫌违法”相关法律知识。首先看看本期案例。
案例
2021年3月4日,保康县被害人郝某通过网友注册了某支付平台帮还信用卡赚取佣金,向该平台指定的账户转款64500元后,未收到返款,发现被骗遂报警。报案后,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被诈骗资金中有30900元转入了陈某的银行账户,陈某涉案的农业银行卡交易流水达200余万元。公安机关通缉并抓获陈某、肖某。
陈某、肖某交代:2021年2月左右,肖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网友,网友以网络赌博需要银行卡为由,以每套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向肖某收购银行卡。肖某使用其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哈尔滨农商银行卡,并将银行卡、U盾、开户手机卡一同出售给网友。后来,肖某通过网络邀约陈某等人到哈尔滨市农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处办理银行卡,肖某以每套5000元的价格收购了陈某等人共计10套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绑定开户手机卡,开通U盾转卖给网友,获利13000余元。其中,陈某共办理了3套银行卡出售给肖某,获利15000元,其中陈某一张农业银行卡被他人用于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案件经过保康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肖某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看完案例后,
一起跟随董啸法官的讲解,
学习关于出售银行卡涉嫌违法相关法律知识
编校:丽丽
责编:尚娟
审核:姜雪飞
终审:张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