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城市内涝,先治政绩观(人民时评)

  我们既然能建得好令人眼前一亮的“地上工程”,也应该能够扎扎实实搞好“地下工程”

  入汛以来,我国从南到北多个城市发生内涝。这种情况并非今年独有。水利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6年,我国平均每年有超过180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解决内涝,成为一些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

  城市内涝频出,可追溯的原因很多。比如雨量过多、地势低洼;城市管道建设长期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城镇化速度快,排水管网建设滞后;城市规划不合理,规划落实走形,等等。然而,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内涝治理效果不理想,与“重地上、轻地下”的政绩观有很大关系。地下管网建设是看不见的工程,做得好也只是“隐绩”而非“显绩”,不容易被注意到,因而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地上工程”而不是“地下工程”。殊不知,心怀侥幸地认为“洪涝灾害不是每年都有”,忽视“地下工程”建设就是放任隐患不管。一旦暴雨降临,就会付出昂贵的经济、环境乃至生命代价,“地上政绩”也会大打折扣。类似的教训,不可不鉴。城市治理者,在注重城市华丽外表的同时,更要关注一个城市的内在品质。

  治理城市内涝虽难,却并非无解。只要树立“上下并重”的政绩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重点治理,就能找到治理内涝的解决方案。实际上,要说难,城市治理面临的很多问题都难,为什么有的能够集中力量实现突破,有的却经年累月、久拖不治?关键要看有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到价值排序应有的位置上,是否给予了应有的重视。一旦真正重视起来,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既然能建得好令人眼前一亮的“地上工程”,也应该能够扎扎实实搞好“地下工程”。

  治理城市内涝,还需压实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事实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城市治理内涝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快城市内涝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明确了相关治理责任。这方面,有些城市重视“地下工程”建设,舍得在“看不见”的地方加大投入,城市排涝能力大为提升,已经见到成效,经验值得交流总结。同时也要看到,有的城市内涝反复发作,不能说制度供给不足,关键还在于落实不够。能否取得内涝治理的显著效果,不仅体现着城市治理的智慧与能力,也在检验着城市治理能否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一部城市发展史,也是一部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发展史。城市发生内涝有历史的、现实的原因,要根治则需集合各方面智慧、共同寻求解决之道,更需要城市治理者怀着紧迫感,一任接着一任干,严格按照科学规划一步步推进。相信只要各方一道努力,逢雨必涝、“城中看海”的状况,终将成为“昨天的故事”。


(作者: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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