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正在各地展开。从陆续公布的相关案例来看,被告人大多以免费服务、消费返利、投资收益等吸引老年人,判决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等,刑期最高为无期徒刑。单个受害者被骗金额数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1、小额返利骗取大额投资
在各地近期公布的养老服务诈骗案中,受骗的老年人一开始大多是被养老项目投资、免费健康服务等吸引。
四川彭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银介绍,被告人李某等人在手机聊天软件上寻找目标,再将他们拉进自己组建的聊天群。“在微信群中宣传他们的‘智慧养老护老’项目,对外宣传说投资了这个项目,每天按投资金额的2.5%返现,养老项目建成了之后,还可以享受很多优惠,免费养老。”
部分老年人对于这样的“免费”或者“高额回报”已经有所警惕,被告人因此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让他们先尝到甜头,再加大投入。
李银介绍说,前期人都有防备心,可能不会马上投入20万或者30万进去。“这个项目宣称‘300元起投’,有些被害人可能先投1000元,发现每天确实返现了25元,观察了四五天,钱每天都是按时到账的。被害人这时可能就会放下防备心,投入的金额越来越多,达到几千元、几万元。”
12名被告人一个月时间骗取了349万余元,分别构成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期从11年半到10个月不等。其中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两人,是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主犯用于收款。
2、“投资墓穴”竟是“欠新还旧”式诈骗
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的案例中,被告人用来吸引老年人的项目是投资墓穴。
江苏省高院刑二庭法官尚召生介绍,因为投资墓穴能解决身后事,又有收益,宣称收益率12%左右,因此很多老人就购买了。
这个案例中,部分受害者是看到有人拿到回报才加入。
尚召生介绍,这类案件,被告人主要靠“欠新还旧”才能持续下去。“前期有部分人获得了一定的回报,后面的人看到前面有人回报了,所以跟着投了。并且在被告人的宣传PPT、图册上显示,公司很气派,包括举办的酒会场所都是非常‘高大上’的,给人很有实力的假象。”
判决显示,主犯朱某某集资诈骗的对象包括一千余名老年人,且造成的损失绝大部分难以追回。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朱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
3、免费服务还返现?小心骗子突然“跑路”
陕西韩城的案例中,被告人李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全家福服务中心,在老年人聚集活动的地区散发宣传单,吸引他们上门享受“免费服务”。
韩城市人民法院法官刘琳介绍:“老年群体到店里免费泡脚、坐按摩椅,就给发一张积分卡。每张积分卡代表1元钱,集够5张可以给返5元钱现金。”
李某在店内为“免费泡脚、坐按摩椅”的老年人播放宣传视频、赠送日用品,承诺办理会员卡可以得到高额返现:交1280元可返2000元、交6400元可返15120元、交25600元可返64320元,但交钱是一次性的,返现是分期的。
“不会一次性都返完,得一点一点返。约定一年返完,他3月份开的店,10月份就跑路了。”刘琳说。
这家店的店主李某负责宣传、揽客和“返利”业务,收到“会员”交纳的资金会上交给挂靠的沈阳一家商贸有限公司,随后从中获取提成。截至案发,李某在韩城当地向37名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118万余元,从中获利2万余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而他挂靠的这家沈阳的商贸公司此前已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