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对回收资金用于的新建项目,要推动加快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在会上表示,盘活存量资产,就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实现良性循环。一是要牢牢把握投资方向。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回收资金,要确保主要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精准有效支持102项重大工程等,形成有效投资。二是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回收资金用于的新建项目,要推动加快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三是要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可按规定对新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