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今起施行,关系你我生活

火热的7月,一批关系你我的新规开始施行。从明确减征、免征印花税的情形,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再到加强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不断完善的法治,让你我更有获得感。

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印花税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最新成果。

本法规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等情形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不得通过虚假折价等方式销售商品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对价格欺诈行为的概念予以界定并作出明确禁止。

规定列举了价格欺诈的主要情形,如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

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

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生产质量监管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7月1日起施行,对化妆品生产机构及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物料与产品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

规范明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指定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并记录。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发生变化

国家铁路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目录还明确了指甲油、普通打火机、充电宝、锂电池等物品的限制携带要求,及管制刀具判定标准。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