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铁路新规施行 乘火车可携带物品有了新变化

央视网消息:从今天(7月1日)开始,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的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和托运物品目录》就要开始施行了。那么,这个新规定做了哪些变化?又对我们乘坐铁路出行时带来哪些影响呢?

这是前不久发生在莆田火车站的一幕,一名旅客在进站时因为携带了几条活鱼而被民警拦下。

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这名旅客将鱼带离了车站,改乘其他交通方式。

福州南车站派出所民警 严人杰:希望广大旅客朋友们能够了解一下《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出行前检查一下行李中是否有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避免给自己的旅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前不久发生在莆田的这个事例从今天开始有了新变化,按照新规,只要用封闭的箱体包装,活体鱼类就可以随身携带上列车。此次新规的出台从乘客的角度出发,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了更为人性化的修订。

连云港站派出所执勤大队警员 杨明瀚:在我们连云港火车站,很多旅客都会携带活体海鲜进站,根据新目录,从7月1日开始旅客可以用密封的箱体包装活体海鲜,像蟹、虾、贝壳之类的,这样他们就可以携带上车。

铁路警方介绍,根据以前的规定,活鱼、活虾这类物品是禁止带上列车的,但是在7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目录中,作为食品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在经过封闭箱体包装的情况下是可以随身携带的。

此外,新目录中关于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的规定也发生了改变。

几天前,在徐州东站,安检员和民警发现一名旅客携带了一罐自喷压力容器。根据旧规定,携带自喷压力容器不能超过120毫升。

而在7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版目录中规定: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在以往工作中,警方发现含有酒精的物品也是经常出现在旅客携带的行李中,而对于这类物品,新版目录也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新版目录的规定: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属于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累计不超过3000ml的情况下是可以随身携带的;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比如香水、花露水等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而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则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是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

此外,还有一些旅客会经常携带的物品,比如充电宝也在新版目录中作出了相关规定:除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外,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是可以随身携带的。

徐州铁路公安处治安支队站车大队二级警长 秦继栋:新的目录对乘车禁止携带、限量携带和托运物品的数量、种类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说明,尤其针对旅客日常使用的一些生活用品做出了一些人性化的调整,请旅客在乘车之前查看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