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携手共战贫困 统筹发展同步小康

  人民网武汉10月13日电 (周雯)12日,从武汉市“礼赞新中国 喜迎军运会”城市系列发布会上获悉,武汉市坚持城乡均衡协调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相结合,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消除了农村绝对贫困问题

  武汉市作为国家重要工业基地,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功能、综合实力、居民收入等方面均得到大幅提升,步入国家中心城市行列。但是在城市版图的边缘地带,特别是一些革命老区街(乡、镇)所属偏远的湖区、山村,因为基础条件比较薄弱,还有少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

  数据显示,2014年,武汉市纳入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500人、贫困村271个,主要分布在黄陂、新洲、江夏、蔡甸4个新城区的43个街(乡、镇),属于湖北省插花贫困地区。

  到2018年底,武汉市完成了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的目标任务,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6%下降到2018年底的趋近于零,基本结束了武汉市农村存在绝对贫困人口的历史。为了有效防止出现新增贫困人口和已脱贫人口返贫,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及时纳入,应扶尽扶。

  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对象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并定期调整保障标准。目前,武汉市农村居民每人每月635元的低保标准、1200元的特困供养标准远高于脱贫标准。

  2018年武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652元,抽样调查,除去兜底保障对象,一般贫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农村居民过上亮化洁化绿化美化新生活

  改善了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四个新城区均开通了轨道交通。271个贫困村动力电、公交车、通讯、宽带、广播、电视信号实现村村通,硬化路实现了湾湾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无害化处理、“厕所革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四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农村居民逐步过上亮化、洁化、绿化、美化的新生活。

  提升了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271个贫困村都建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电商综合服务站、村卫生室、图书室、文化广场、健身器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推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改革,实行“五务合一”,村民看病就医、买卖商品、存贷资金、办理事务基本可以不出村。

  在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吃穿不愁的基础上,武汉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四个方面问题开展“清零行动”。通过送教上门、特教助学解决少数上不了学的特殊儿童、少年的就学问题;通过调整规范“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政策体系,加大社会救助、慈善救济等帮扶力度,确保“985”政策的平稳推进,贫困户看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通过对“四类对象”住房开展全面排查鉴定,完成所有C、D级危房全覆盖改造;通过实施三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现贫困户安全饮水100%达标。

发挥产业扶贫“造血”功能

  “坚持把发展产业、推进就业作为脱贫攻坚治本之策。”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三乡工程”拓面提质,武汉市组织实施“三乡工程”的行政村达到618个,其中贫困村94个,仅2018年就吸引社会投资156.9亿元。

  通过引进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管理,实现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加速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闲置房屋、荒山、滩涂等资源价值得到发现,提高了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武汉抓住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机遇,推进“就业一人,脱贫一家”计划,积极开发扶贫公益岗位、特设岗位,通过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市发展需要新增劳动力岗位精准对接。

  目前,武汉271个贫困村都成立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依托当地资源条件,培育和壮大扶贫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8年,27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4406万元,村均收入达到16.3万元,改变了贫困村集体经济 “空壳”状况,村集体有财力自主解决村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针对扶贫资金,从2016年到目前,武汉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70.8亿多元。为了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武汉市对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了改革,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区”,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做到“放权不放管理、放权不放监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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