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督导核查福建:部分化工企业自查不深不细 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充分

“SIS系统报警后为什么直接关闭?”“爆破片这样设置对吗?”“别找借口,安全的事别糊弄!”

在福建福州江阴港一大型化工企业内,督查核查组专家直指要害、追问不断,企业负责人汗流浃背,表示照单全收,当场布置整改。

每年夏天,与温度一起升高的,还有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风险指数。近日,随着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部级督导核查工作启动,新一轮全国范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督查工作由此展开。

企业自查不深不细,专家督查直击要害

在福建的第八督导核查组将首站定在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第一家抽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自查评分超900分(总分1000分),属低风险。作为当地知名的化工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情况颇为自信。督导核查组专家直奔主题,进厂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后便分组对企业台账、重大危险源罐区、消防设施等展开重点检查。

督导核查组进入生产现场,对造气装置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人民网 林盈摄

在企业重大危险源罐区,十余米高的数个储罐依次排列,物料管线有序布设,各类装置设施发出运行中的轰鸣声。在企业人员引导下,督导核查组专家边走边看,细查关键部位与设施,不时手脚并用爬上操作平台,向厂区负责人提出问题。

专业的“捉虫”句句“打到点上”,大到交接班室抗爆设计、管线排布,小到管线接地、安全刻度线高度等细节。专家“快准狠”的提问直击要害,受检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表情也从轻松变得凝重。当天督导核查组在该企业检查共发现7项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

“有些细节平常没有注意到,我们会继续加强安全方面的培训。”企业方表示所指出问题已一一记录,将根据建议落实整改。

在此次督导核查中,督导核查组还发现,部分企业心存侥幸,存在自查隐患不深不细、流于形式等问题。多家企业存在安全设施设置欠规范,安全阀、泄漏报警探测器等设施设备设置不合理,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度未有效落实等现象。

督导核查组专家在现场检查设备表盘情况。人民网 林盈摄

但也有企业为排查隐患狠下功夫。不同于一些企业的蜻蜓点水、激励不足,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探索建立了一套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鼓励全体员工通过“随手拍”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这一机制自2017年推行以来逐渐成熟完善,据统计,该企业仅今年上半年就排查治理隐患8897项。

“发现个小问题能得一二十块,重大隐患奖励上万元。”一位企业员工介绍,激励机制推出后,员工日常巡检都更认真主动了。截至6月25日,该企业累计发放奖励331万元。

法定代表人缺席安全例会,督导核查组提示警惕履职不充分问题

除了查现场找隐患外,督导核查中也对企业台账进行了抽查检查。在检查法定代表人履职情况时,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长期未在岗的情况引起督导核查组的关注。

“为什么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参加安全例会?”“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什么没有明确法定代表人的安全职责?”一家受检企业解释称,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不止一家企业,长期在异地办公,每几个月会到厂一次。闻言,督导核查组打断了企业方解释,反问道:“法定代表人不履职,出了问题找谁?”

督导查核组专家对企业台账进行抽查检查。人民网 林盈摄

事实上,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充分问题并非个例。在福清一家有着2个一级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中,面对督导核查组抽查询问,法定代表人一问三不知。这一情况在泉州其他被抽查化工企业中也存在,有的法定代表人通过授权总经理“全权负责”的方式当起“甩手掌柜”,数月不曾到厂。对此类法定代表人缺位情况,督导核查组提出了严厉批评,并在企业问题隐患交办表中重点提出整改要求。

督导核查组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目前,法定代表人无法对名下所有企业及时有效履职尽责的问题属于业界普遍现象。今年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也针对此类问题,设置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强调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应有作用。

今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也曾发布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

“安全生产一失万无。”督导核查组强调,要深刻认识抓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警惕“第一责任人”缺位问题,深刻吸取近期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深查透安全风险,深入剖析问题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此次,第八督导核查组在福州、莆田、泉州三地共督导检查化工园区4个、重大危险源生产(使用)企业7家、油气储存企业2家,共发现问题隐患86项。同时,实时汲取约旦亚喀巴港口“6·27”氯气泄漏重大事故教训,及时将液氯储罐库安全作为重要督导项,检查出某氯碱企业问题隐患7项。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督办本次督导核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罚。同时,加强“消地协作”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形成集中治理合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截至发稿时,已完成56项问题隐患整改(含2项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