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襄阳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的决定》。
《决定》指出,实施汉江襄阳段全面禁渔,是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保护汉江母亲河、建设高质量汉江生态经济带的生态工程、民心工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迅速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体制,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产业链、利益链,做实做好共抓大保护、修复汉江生态环境的各项工作。
《决定》要求,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商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切实将从“水面”到“餐桌”的全链条、闭环式监管体系建设到位,将“无死角、全方位、管长远”的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到位,将“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食用(合规垂钓渔获除外)汉江野生鱼类的行为查处到位,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确保应禁全禁、应退全退,确保“十年禁渔”令在襄阳全面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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