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保康县两峪派出所民警在进村入户开展“消除枪爆隐患 确保社会安全”宣传活动时,收到村民姜某上缴土铳一支,民警对其主动上缴枪支的行为给予肯定,同时决定对其依法免除处罚。
当日上午11时许,保康县公安局两峪派出所民警在“百警联百村进千家访万人”活动中,深入两峪乡麻坪村开展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宣传发动工作时,收到当地村民姜某主动上缴的土铳一支。
原来,村民姜某去年10月在拆除宅基地老房屋时,发现这支祖辈遗留下来的土铳,想上缴公安机关又怕引来麻烦,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便存放家中至今。通过这些天看到的公安机关张贴的宣传通告,加之民警的下乡宣传,最终打消了他的顾虑,遂主动将枪支上缴给民警。
据了解,保康县公安局自今年6月19日在全县部署集中收缴枪爆物品专项行动以来,治安大队和所辖11个乡镇派出所民警不断向广大群众宣传枪爆物品的违法性、危害性,发动群众主动上缴、积极举报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效推动了专项清查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浩大声势,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民警已收到村民主动上缴土铳等枪支11支,及时消除了社会隐患。
警方提示:
私藏枪爆物品将重罚!主动上交可免责!
特约通讯员:欧阳智慧
通讯员:肖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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