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处置专项检查

近日,保康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城区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执法人员到县人民医院,现场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查阅医疗废物收集台账和转移联单,详细了解该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情况。经检查,该院医疗废物每两天清运一次,交由湖北中油公司集中处置,污水加药消毒沉淀后排入城市管网。

检查组要求,医疗废物要在规定时限内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集中处置,不得超过48小时;在线监控设施要保持正常运行,不得超标排放和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医疗废物。

(作者:彭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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