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企业管理规范化、资源利用节约化、矿区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开发收益共享化”五化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对全县磷矿企业分类施策,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该局压实磷矿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行业规范和评价指标,引导编制3至5年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对新建矿山,要求正式投产2年内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并将其纳入采矿权出让合同违约责任具体内容;对生产矿山,加快推动矿山升级改造,制订详细提升计划,细化落实整改任务,做到创建措施到位。对矿山服务年限不足3年即将关闭的矿山,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着重做好闭坑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恢复植被等生态修复,做好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目前,县内已有楚烽白竹、楚磷白竹等5家磷矿通过评选,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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