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多措并举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为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的成果,保康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抓实抓细民政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五个暂停”。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面把严进出、探访、防护、卫生、处置等关卡,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服务对象非必须一律不得外出。暂停不必要的来访探视、暂停咨询接待业务、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暂停不必要的志愿服务活动、暂停家属为老年人送餐送物,降低养老服务机构感染风险。

强化“三个做好”。做好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缓解老人紧张情绪。做好家属沟通解释工作,取得家属理解和支持,让家人放心,让暂时居家的老人家属管护好老人。做好老年人亲情慰藉和人文关怀,为居室内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等文化娱乐服务,工作人员引导在院老人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强化“七个严格”。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机制。先后下发《关于抓实抓细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期间规范管理的督办》等文件,并及时转发上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文件,指导各福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巡查督导。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多次到养老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养老服务机构封闭式运行、卫生保洁、体温检测、消毒消杀等情况进行巡查,做到现场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严格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完善了《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全部在岗在位,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坚持每日两次对院民进行体温监测,早、晚两次对全院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严格执行服务对象返院、养老护理员返岗条件和流程。在养老机构恢复服务具体时间未经批准确定之前,各养老机构确需返院服务对象和返岗、新招聘工作人员以及返院申请审核程序,严格实行“集中健康隔离14天且核酸检测无异常”的要求。

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要求各福利机构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责任主体,要督促、监督、指导各自负责的养老机构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同时负责国家省市县精神和信息的传达,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职责,要24小时在岗在位,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疫情信息传递实行“日巡查、日报告、零报告”。

确保“三个到位”。全面开展食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水、电关键部位(设备设施)及各类安全隐患迅速整改落实到位。防疫所需消毒液、酒精、口罩、测温仪、消毒喷雾器等物资储备到位。院民过冬棉衣棉被配发到位,启用“冬暖工程”设施设备并保障安全运行,严禁使用柴禾、煤炭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