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1日起试点推行

中新网5月19日电 据民政部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等地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等地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会议指出,为了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坚决扛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主体责任,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积累实践经验,为改革完善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制探索可行路径。

会议强调,要对照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审核,强化政务公开,确保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依法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