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中新网西安11月23日电 (杨英琦)记者23日从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悉,该省推进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初步建立起“天地一体化”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并加大涉秦岭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9月底,共侦办涉生态环境案件53起,全省检察机关摸排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70件。

陕西省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据介绍,西安、宝鸡、汉中、商洛市分别设立秦岭保护中心和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不断完善。陕西加大资金保障,下达8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汉丹江流域涉金属矿污染治理和修复,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用于秦岭保护矿业权退出补偿,新增南水北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5亿元。

同时,陕西推进生态修复,积极推进五级林长制,完成造林任务143.4万亩,退耕还林还草21.8万亩,秦岭陕西段森林覆盖率达73%。共创建1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6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秦岭区域典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制定外来生物入侵风险预案。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当日表示,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条例》实施中还存在法律规定落实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情况。截至目前,松材线虫病疫情已波及该省4市25个县区,累计病死松树400余万株,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

戴征社在会上提出,应依法依规,系统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退耕还林还草,提升秦岭生态系统稳定性。采取多种形式,提升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行动自觉。运用科技手段,拓宽监管渠道,加快秦岭视频综合监管系统的建设应用。并加快生态产业布局,形成保护与发展利用的良性循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