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广西南宁召开会议,表彰命名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保康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县委书记张世伟出席颁奖仪式并领奖牌。
12月1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命名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公告》。全国45个市县达到考核要求,生态环境部决定授予其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保康县和恩施州鹤峰县光荣上榜。
据悉,对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国家将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对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未完成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生态破坏事件以及指标反弹的地区,及时警告或撤销称号。
近年来,保康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动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民生至上,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路径,把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变成金山银山的后发优势,走出了一条具有保康山区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在今年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比中,保康县脱颖而出,成功入选。
2012年以来,保康县启动生态创建工作,2016年荣获湖北省生态县命名后,迅速编制规划,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经过不懈努力,保康县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类十项38个建设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要求。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保康县于2016年一举获得“湖北省生态县”命名。目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6%,拥有1个国家级生态镇,7个省级生态镇,62个省级生态村;尧治河村荣获“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
如今,谷竹、麻竹、保宜高速建成通车,郑万高铁、保神高速全面开工建设,保康进入了高速时代、旅游时代,“楚国故里·灵秀保康”生态旅游品牌价值彰显。保康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湖北省生态县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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