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所有外来人员下高速时,请主动到高速路口配合查验健康码、行程卡;

2.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如有从省外返乡人员,返乡前请主动向村(社区)提前报备,提倡就地休假,非必要不出行。

3.倡导清明祭扫文明新风,提倡鲜花祭扫、网上祭扫、居家追思等文明绿色祭扫方式,从简从俭,尽量减少出行。

4.不聚集,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5.有自我需求的,可自行到零售药店购买抗原检测试剂,进行自我检测。

6.无症状感染者也具有传染性,瞒报、谎报行程和个人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居民对隐匿瞒报行程的行为可向所在村(社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10-5812695)举报。

来源:保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校:旷微

责编:尚娟

终审:李广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