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法院推出17项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福建省法院推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7项重点举措,从积极服务乡村发展、有力保障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提升服务效能等四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省法院三级联动,全面服务保障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大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省法院要求依法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妥善审理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民宿、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防范农业发展金融风险,开辟涉农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司法通道,推动建设一体化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加强乡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保护珍贵林木资源专项打击活动。创新完善多种生态修复模式,广泛推行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引流冲污等方式,巩固拓展“蓝碳司法保护”等碳汇项目探索成果。妥善审理“三农”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加强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保护。

全省法院将依法审理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纠纷案件,开展涉农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力度。持续推进涉农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依法严惩农村“盗抢骗”“黄赌毒”犯罪,加大针对农村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进乡村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深化“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记者 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