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把劳动者的“遮阳伞”撑稳撑实

把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遮阳伞”撑稳撑实,为他们提供更给力的保护,不仅关乎劳动者的权益与尊严,也关乎我们这个国家对劳动的崇尚、对劳动者的尊重,关乎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这份“清凉”,十分必要。

这个夏天,酷暑难耐,不少人都领教了“历史性高温”的威力,也为如此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心忧。很多人通过媒体报道了解到,有的劳动者因热射病送医甚至死亡,“热死人”真不是一句玩笑。高温下劳动者健康的相关话题频频冲上社交平台的热搜。

热射病,通俗来讲就是重症中暑,会引发多器官系统损伤。专家介绍,据现有数据统计,热射病的死亡率较高。也就是说,热射病是一种高危疾病,一旦患上便有很大概率的性命之忧。那些在高温天气下仍需坚守岗位的建筑工人、电力工人、环卫工人、外卖快递小哥等,可谓这种疾病的高危人群。

如何给高温下的劳动者撑起一把牢牢的、大大的“遮阳伞”?如何防范劳动者罹患热射病?防暑降温措施如何与时俱进?无论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还是出于对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事实上,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给予劳动保护、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不缺乏制度依据。2012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1960年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对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高温保护职责、应当采取的防暑降温措施,高温作业劳动者享有的权益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然而,对这一办法的落实,不同地方、不同企业参差不齐。有的企业没把规定当回事,对相关措施未予执行,以至于有些高温作业劳动者不知高温津贴为何物;有的企业搞变通、打折扣,用防暑降温饮料及用品代替高温津贴;不少地方高温津贴标准长期不调整,“一天几元钱,买水都不够”等屡屡引发热议。

无论是落实中的尴尬,还是现实中的高温,都对防暑降温举措更切实的执行提出了要求。不久前,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户外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酷热时段作业,适当增加劳动者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

媒体报道显示,各地正多措并举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呵护酷暑中的劳动者。有的地方在党群服务中心、居委会、职工之家等地设置“纳凉驿站”,为外卖骑手提供多种免费服务;有的企业缩短连续工作时间,施工避开一天中最高温的时段,加密医护人员现场高温巡诊频次;有的地方监管部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对重点单位的检查力度,要求新业态企业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等等。还有一些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如纳凉公交、“爱心补给站”、沿街商铺邀劳动者进店休息等,都对职能部门的努力形成了补充,也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高温炙烤是对一些劳动者身心的挑战,也是对各地防暑降温工作、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考验。现在的努力是为以后积累更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搭建起更立体、精细的保护机制和模式,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健康工作、平安度夏。

某种角度上,这也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担当与作为。比如,用人单位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劳动安全保护措施、防暑降温措施;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促进相关保障落实落细,推动相关制度与时俱进;工会组织要积极履行劳动保护监督职能,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全面改善劳动条件,积极拓展“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给户外劳动者提供更多避暑场所和服务,代表劳动者就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等。

把高温作业劳动者的“遮阳伞”撑稳撑实,为他们提供更给力的保护,不仅关乎劳动者的权益与尊严,也关乎我们这个国家对劳动的崇尚、对劳动者的尊重,关乎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这份“清凉”,十分必要。